植骨术:指骨植骨术

【适应证】

各种原因造成的骨折不愈合或迟延愈合及骨缺损者。

【禁忌证】

1.伴有全身性疾病、i不能耐受手术者。

2.局部软组织条件差或有感染灶者。

【操作方法及程序】

1.麻醉11根据手术需要,l选择合适的麻醉方式。

2.体位11根据手术需要,l选择合适的体位。

3.切口11根据手术需要,l选择合适的切口。

4.手术操作

(1)显露骨折端,l清除骨折端的肉芽组织,l切除断端硬化骨,l打通骨髓腔,l选用适当的内固定。也可用骨栓做髓腔内固定,l用少量松质骨置于骨断端周围。

(2)骨缺损若邻近关节且关节已破坏,l应在植骨的同时行关节融合。

(3)骨折畸形愈合者,l可行截骨,l使远近两端恢复正常的对位对线,l选用适当的内固定,l取少量松质骨置于骨断端周围。如果畸形愈合靠近关节而该关节已无功能,l可选用关节融合术来矫正畸形。

(4)骨肿瘤彻底刮除肿瘤组织后所遗留骨腔需取松质骨填充。

【注意事项】

1.严格掌握适应证。

2.感染伤口或骨髓炎,l治愈后间隔相当时间再行植骨术。

3.植骨部位的软组织如为瘢痕,l也可先行皮肤置换,l改善局部软组织条件后再行植骨术。

4.在不影响手指血液循环的情况下尽可能恢复手指的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