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手指缺损再造术

【适应证】

不能完成手指对捏与夹持功能的全手指缺损或先天性缺如,l足趾正常,l同意或要求施行足趾移植,l拇指和手指再造者。

【禁忌证】

同本章第一节“手指缺损再造术”。

【手术设计方案】

应根据伤情,l足趾长度及患者要求慎重选择制定。拇指不同程度的缺损可按足趾移植、i拇指再造的方法选择决定;手指不同程度缺损,l可按足趾移植手指再造的方法选择决定。2者结合在一起而制定出一个完善的再造方案。

【再造方法与步骤】

同第2趾或足拇指甲皮瓣移植、i再造拇指及第2趾或第2和第3趾移植、i再造手指。

【注意事项】

1.再造指长度及部位的设置能以完成拇指与手指对捏为前提,l并使皮肤能在无张力下缝合为原则。

2.拇指及第2~5指于掌指关节近侧缺损,l宜选对侧带跖趾关节的第2趾移植、i再造拇指,l选同侧带跖趾关节的第2趾移植、i再造示指或中指为妥。不宜切取带跖趾关节的第2趾和第3趾一并移植再造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