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近节指骨平面的拇指缺损,l残端皮肤松软,l掌指关节主动与被动伸屈功能正常,l无虎口皮肤挛缩者。
【禁忌证】
1.全身情况不能耐受手术者。
2.局部有感染灶,l术后可能发生感染者。
【操作方法及程序】
1.麻醉与体位11同本章第二节“示指拇化拇指再造术”。
2.手术操作
(1)在第1掌骨背侧做纵切口,l直达骨膜并做骨膜下剥离。在掌骨远端横穿2枚直径为2.5mm骨圆针,l于桡骨远端横穿一枚相同骨圆针,l并与以上2枚骨圆针处平行。其间两侧安置掌骨延长器。
(2)在第1掌骨中段横形截骨,l拧紧延长器螺杆,l使第1掌骨间隙渐渐增大。首次可延长2~3mm,l手术后第3天或第4天起每天再延长1~2mm,l使拇指残端皮肤及血管神经束逐渐伸长,l经3~5周缓慢牵伸可延长2cm左右。
(3)经上述缓慢牵伸,l当指端出现麻木时应终止牵伸,l并适当回缩,l沿原切口进入,l量得骨缺损长度,l切取相应长度和宽度的髂骨移植嵌入,l克氏针纵贯内固定,l缝合皮肤,l石膏托制动。
【注意事项】
1.在牵伸过程中,l虎口皮肤同时也被牵伸延长致虎口变浅,l于术后3个月做“Z”改形加深虎口。
2.第1掌骨牵伸速度不宜太快,l每次延长以1~2mm为宜,l否则易引起血管神经束牵拉损伤。随着牵伸长度的增加,l牵伸速度也应逐渐减慢。
3.也可于术后3周才开始延长,l每日1mm,l直至所需长度,l无须植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