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玛刀治疗的适应证和放射剂量:听神经瘤

【适应证】

1.中小型听神经瘤(肿瘤最大径<3cm)。

2.手术后残留或术后复发听神经瘤。

3.病人高龄、i有手术禁忌证或病人拒绝手术也可考虑伽玛刀治疗。

【禁忌证】

伴有严重三叉神经痛,l建议显微外科手术治疗,l因为伽玛刀治疗很难迅速缓解

【放射剂量】

听神经瘤的周边照射剂量为12~14Gy,l中心剂量为22~28Gy。

【注意事项】

1.伽玛刀治疗后半年至1年,l听神经瘤中心强化减弱(中心坏死),l部分肿瘤有暂时性肿胀,l体积可增大。这是正常的病理变化过程,l只要患者症状没有明显加重、i不伴有颅内压增高,l可继续随访,l一般判断治疗是否有效的界线为伽玛刀治疗后2~3年。

2.伽玛刀治疗后50%~60%中小型肿瘤明显缩小,l30%左右的肿瘤略缩小或保持原来大小。部分较大听神经瘤伽玛刀术后5年才明显缩小。

【手术后并发症】

1.治疗后早期可以出现恶心、i呕吐等症状。

2.1%~2%的患者在伽玛刀治疗后4~8个月出现面神经受损。1%~3%的病人出现三叉神经受损症状(面部麻木或不适感)。

3.中等或大型听神经瘤,l治疗后约5%的病人出现交通性脑积水,l需要脑室-腹腔分流手术。

4.治疗前有听力者,l治疗后部分病人可能丧失听力。

5.少数病人伽玛刀治疗后有持续耳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