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颌骨骨折固定术:Le Fort Ⅰ、Ⅱ、Ⅲ型骨折开放复位固定术
【适应证】
1.上颌骨骨折,l同时有软组织创口与骨折区相通。
2.上颌骨骨折移位明显,l严重影响咬合与咀嚼功能的发挥。
3.陈旧性上颌骨骨折,l已纤维愈合或初期骨愈合,l错位明显,l手法或牵引复位无效者。
4.Le1FortⅢ型骨折,l颅面分离,l伤后7d内,l无颅脑症状者。
5.陈旧性上颌骨骨折,l骨折愈合已久,l咬合错位明显,l面部畸形者。
【禁忌证】
合并严重颅脑损伤者,l不应急于处理颌骨骨折,l可待病情稳定后再手术。
【操作方法及程序】
1.经鼻插管全麻。
2.口内上颌前庭沟切开,l沿骨面剥离黏骨膜,lLe1FortⅡ型骨折可做下睑辅助切口,lLe1FortⅢ型骨折可辅加下睑切口和眶外缘切口或冠状切口。
3.显露骨折线,l或切开错位愈合的骨质,l去除骨断端纤维骨痂。
4.将骨折段复位,l对正上下颌咬合关系,l用微型接骨板固定。
5.彻底冲洗,l止血,l分层缝合关闭创口,l放置橡皮条引流。
【注意事项】
1.注意严密缝合关闭口腔内创口,l避免骨折处暴露,l骨坏死,l骨不连的发生。
2.以恢复患者正常咬合关系为标准,l正确进行复位固定,l避免错位愈合及术后咬合不协调。
3.术中注意保护眶下神经。梨状孔周围剥离时注意保护鼻黏膜。
4.复位固定操作时注意保护鼻泪管与泪器,l避免鼻泪管损伤致术后长期溢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