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吻合及移植术:舌神经吻合术

【适应证】

1.因外伤、i拔牙及手术造成舌神经的断裂。

2.在下颌下腺切除术中,l如误伤舌神经应即时行吻合术。

【禁忌证】

1.舌神经陈旧性损伤在1年以上,l或神经已完全变性者。

2.当神经有较大缺损、i直接吻合有张力者。

3.术区有感染时,l暂不宜手术。

【操作程序及方法】

1.切口11同本章“三十一”中的“舌下神经吻合术”切口。

2.显露11显露下颌下三角区。

3.解剖并显露舌神经两断端11将下颌下腺从上面自下颌骨颌下腺窝中行包膜外钝性剥离,l并将其向下牵拉,l并分离其浅叶前极,l即可显露舌神经;根据损伤部位沿神经干向中枢端或周围端剥离,l即可显露断裂处,l将两端稍做剥离,l切除残端少许进行端端吻合,l其方法与本章“三十一”中的“面神经吻合术”相同。

4.缝合与引流彻底止血后,l分层缝合创口,l留置引流条。

【注意事项】

1.术中应避免损伤面神经下颌缘支。

2.下颌下腺导管与舌神经关系密切,l术中应仔细辨认,l勿损伤导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