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颌面软组织损伤清创缝合术:腮腺损伤清创术

【适应证】

1.面颊、i腮腺咬肌区裂伤并已波及腮腺。

2.颜面裂伤伴有腮腺、i面神经或腮腺导管损伤。

【禁忌证】

全身情况差,l应先抢救生命,l待生命体征平稳后再清创。尤其是需行神经、i导管吻合术的患者。

【操作程序及方法】

1.单纯颜面及腮腺裂伤清创后应将腮腺实质割裂处做确切缝扎,l然后按腮腺筋膜、i皮下及皮肤分层缝合,l术后加压包扎。

2.腮腺裂伤伴有某些面神经分支断裂损伤时,l应在上述处理同时做神经断端外膜束膜缝合,l如有缺损,l轻者可松解后吻合,l缺损较多者应做神经移植。

3.腮腺导管损伤。找到导管断裂部位。如为腺体实质内分支导管断裂,l一般因纤细而无法吻合,l可行腺体结扎;如为腺体外导管中段断裂,l可做端端吻合,l并由口腔导管口插入塑胶管直至吻合口近心端;如为导管口处损伤,l又难以看清,l可分离导管,l松解延长后在相应口腔黏膜面再造导管口;如为导管缺损较多,l前后断端清楚可见,l可就近切取一条静脉(如面前静脉或面后静脉)作移植再造导管,l仍需从口内导管口插入魍胶管,l一直通过两个吻合口。术后清洗,l分层缝合伤口,l局部轻压包扎。

4.若因局部缺损严重,l导管无法吻合者,l可直接结扎导管,l术后加压包扎。

【注意事项】

1.单纯腺体裂伤,l应确切缝扎,l术后加压包扎,l并于饭前口服阿托品0.3mg,l以防涎瘘形成。

2.吻合或静脉移植导管再造术后不可过分加压,l应固定好塑胶管,l经常观察唾液引流是否畅通。术后3~6周拔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