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肿瘤切除术

【适应证】

1.已明确诊断的皮肤肿瘤。

2.病损性质不明确,l但能全部切除者。

【禁忌证】

1.局部有皮肤感染病灶。

2.皮肤肿瘤恶性度高,l已有远处多处转移者。

【操作程序及方法】

1.切口设计根据肿瘤的大小和部位,l并且顺皮纹走向设计切口。

2.切除肿瘤11良性肿瘤可沿肿瘤边缘切除;低度恶性肿瘤可在肿瘤外0.5cm切除;恶性程度较高的恶性肿瘤均应在肿瘤外至少lcm以上行广泛切除。在切除肿瘤同时,l应严格按“无瘤”操作原则进行。切除前应特别注意肿瘤与创面的隔离处理,l以防止肿瘤细胞脱落后种植转移。

3.冲洗创面彻底止血后,l冲洗创口。恶性肿瘤切除后的创口可用含有抗癌药(氮芥)液冲洗后湿敷。创口内置橡皮引流片或置负压引流管,l分层缝合,l无菌敷料包扎。

4.拆线视张力情况,l术后7~10d拆线。行全厚游离植皮者,l宜10~14d拆线,l并继续加压包扎至3周以上。

【注意事项】

1.手术前应明确诊断,l已做活组织检查者,l应复查病理切片。

2.术前应设计好手术方案,l原则上应行同期立即修复。

3.根据肿瘤大小、i污染情况等给予适量抗菌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