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眙重建

【适应证】

1.牙齿重度磨耗,l颌面形态受到破坏,l不能舒适有效地执行咀嚼和咬合功能。

2.由于缺牙而致牙位有严重错乱(倾斜、i过长、i错位)导致咬合失调,l且不易以简单的常规义齿修复方法治疗。

3.咬合失调使正常的口腔功能受到干扰,l猞形态与下颌运动不协调,l采用调颌或一般修复不易取得良好效果。

4.颞下颌关节构造功能与颌不协调而导致颞下颌关节紊乱,l用颌垫治疗已取得效果,l需以永久性修复体巩固疗效。

【禁忌证】

1.剩余基牙不足以提供咬合重建的患者。

2.进行性牙周病患者。

3.龋病好发患者。

4.精神、i心理疾患者。

5.进展迅速的颞下颌关节器质性病变患者。

6.患者不能理解合作,l不愿接受咬合重建所必需的口腔内处理措施(广泛大量调颌、i多个牙的牙髓治疗处置等);不能承受比较昂贵的治疗费用。

【操作程序及方法】

1.应将该项治疗所需的牙体预备、i医疗费用及治疗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向患者说明。

2.行口腔准备之前,l应完成必要的龋齿牙周病治疗。

3.应首先戴用检验性可摘修复体以观察新的颌位关系,l最后才使用金、i瓷等耐磨坚硬的材料制作永久修复体。

4.牙体预备。咬合重建的牙体预备往往波及多数甚至全部余牙,l应尽量争取一次完成预备。否则,l可将牙列分区段进行。

5.暂时修复体。每完成一分区的牙体预备,l在修复体制作期间应对基牙做暂时修复体加以保护。

6.取印模时应采用个别托盘,l硅胶印模材,l并用人造石模型材灌注模型,l以保证颌重建对修复体的精度要求。

7.制取颌位关系时需采用流动性、i稳定性好的材料作为介质,l以避免原有牙尖斜面的诱导。

8.制作咬合重建修复体的颌架要求能重现个体的运动特征,l以保证修复体颌形态全面、i精确地与个体咀嚼系统功能协调。

9.按照颌型设计,l在模型上完成修复体蜡型。

10.通过常规包埋铸造,l烤瓷等制作工艺完成修复体,l实现美观和功能方面的要求。

11.试戴修复体,l将冠戴入口腔内做进一步调颌选磨,l至颌接触关系满意后抛光、i暂时固定,l以备有不适时可取下磨改。

12.试戴无不适,l可用永久性材料粘固。

【注意事项】

1.咬合重建后进行的调颌选磨原则与真牙列的调颌相同,l其目标是使修复体能精确地达到预期的理想颌型。

2.调颌选磨终了后应高度抛光,l以增进美观舒适感并防止诱发夜磨牙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