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调节器Ⅲ型(FrankelⅢ)

【适应证】

生长发育期功能性或轻度骨性的Ⅲ类错颌畸形患者。

【禁忌证】

1.一般不适用于生长发育已完全停止的患者。

2.严重的骨性反颌。

【操作程序及方法】

1.制作工作模型。

2.咬合重建。基本步骤同前,l咬合重建时垂直打开的距离,l决定于反覆颌的深度,l以脱离反颌为原则。一般情况下,l下颌可后退至前牙呈对刃关系,l反覆颌浅者,l上下前牙间可相距2~31mm。

3.根据咬合重建的关系将工作模型上颌架,l完成矫治器的制作。

4.矫治器戴用。

(1)临床试戴矫治器,l检查是否合适,l腭弓的越骀丝、i颌支托是否就位,l颊屏和唇挡位置是否合适,l有无压迫软组织。

(2)要求患者在2周内逐步适应,l增加戴用时间至全天戴用。

(3)每4~6周复诊一次,l检查戴用情况。

【注意事项】

1.取模时选择的托盘边缘不能过长,l否则会使系带和软组织变形。

2.第一次戴用时,l使上颌部分完全就位非常重要,l否则患者有可能无法适应颊屏和唇挡,l而出现肌肉酸痛。

3.疗效与患者的配合密切相关,l应鼓励患者坚持戴用矫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