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常规:组织切片的光学显微镜检查和病理学诊断

(一)初检病理医师

1.应认真阅读申请单提供的各项资料,l必要时(尤其是疑难病例),l应向有关临床医师了解更多的临床信息。

2.应认真阅读活检记录单中关于标本巨检的描述。

3.应了解患者既往病理学检查情况(包括切片的病理学诊断和有关文字记录),l包括:i①本病理科既往受理者,l必须及时调阅相关切片等病理学检查资料;②非本病理科既往受理者,l应积极协助患者从有关病理科商借相关切片等病理学检查资料参阅。

4.应在活检记录单上签署“医嘱”,l告知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深切片、i连切片、i特殊染色和其他相关技术检测。

5.应全面、i细致地阅片,l注意各种有意义的病变。

初检的病理医师,l应提出初诊意见,l送交主检病理医师复查。

(二)主检病理医师

1.主检病理医师对难以明确诊断的病例要做进一步的处理。

(1)必要时亲自观察标本,l补充或订正病变描述,l指导或亲自补取组织块。

(2)提请科内上级医师会诊或进行科内读片讨论(会诊)。

(3)与有关临床医师进行临床一病理会诊。

(4)必要时约见患者(尤其门诊患者)或患者亲属(或其他患方相关人员),l了解病情,l说明病理学诊断的疑难情况和延期签发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原因等。

(5)于签发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前进行科外病理会诊(诊断报告前病理会诊),l应将各方面会诊意见的原件(或复印件)作为档案资料贴附于有关患者的活检记录单中备查。

(6)必要时,l建议临床医师重复活检,l或密切随查。

2.主检病理医师根据常规切片的镜下观察,l结合标本巨检、i相关技术检查结果、i有关临床资料和参考病理会诊意见等,l做出病理学诊断或提出病理学诊断意见(意向),l清楚地书写于活检记录单的有关栏目中,l并亲笔签名。各方会诊意见不一、i难以明确诊断时,l主检医师可参考会诊意见酌情诊断,l或在病理学诊断报告书中将各方会诊意见列出,l供临床医师参考。

3.对打印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l主检病理医师应与活检记录单上的病理学诊断文字进行核对,l并亲笔签名(参见本节下文“八、i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及其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