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胞病理学检查常规: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及其签发

细胞病理学诊断可为临床医师诊断疾病(尤其是肿瘤)提供重要参考依据,l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必须由具有主检资格的注册病理医师签署后发出,l主检病理医师签名的字迹应能辨认。

(一)细胞病理学诊断表述的基本类型

1.直接表述性诊断11适用于穿刺标本的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根据形态学观察的实际情况,l对于某种疾病或病变做出肯定性(Ⅰ类)、i不同程度意向性(Ⅱ类)细胞学诊断,l或是提供形态描述性(Ⅲ类)细胞学诊断,l或是告知无法做出(Ⅳ类)细胞学诊断,l参见本章第一节的“八、i”项“(一)病理学诊断表述的基本类型”。

2.间接分级性诊断用于查找恶性肿瘤细胞的诊断。

Ⅰ级:i未见恶性细胞

Ⅱ级:i查见核异质细胞

Ⅱa:i轻度核异质细胞

Ⅱb:i重度核异质细胞

Ⅲ级:i查见可疑恶性细胞

Ⅳ级:i查见高度可疑恶性细胞

Ⅴ级:i查见恶性细胞

(二)细胞病理学诊断的局限性(假阴性或假阳性诊断)

1.假阴性是指在恶性肿瘤患者的有关标本中未能查见恶性细胞。假阴性率一般为10%左右。因此,l细胞病理学检查的阴性结果并不能否定临床医师的恶性肿瘤诊断。

2.假阳性是指在非恶性肿瘤患者的有关标本中查见了“恶性细胞”。假阳性率通常≤1%。因此,l细胞病理学诊断应密切结合患者的临床资料,l对于临床上未考虑为恶性肿瘤患者的阳性细胞学诊断应持慎重态度。

(三)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基本内容

1.患者的基本情况项目,l包括病理号、i姓名、i性别、i年龄、i送检医院或科室(住院或门诊)、i住院号或门诊号、i送检或收验日期等。

2.细胞病理学诊断的表述,l参见上文“(一)细胞病理学诊断表述的基本类型”。

3.必要时或条件允许时,l可酌情就细胞病理学诊断及其相关问题附加:i①某些建议(例如进行其他有关检查、i再做活检、i病理科外病理学会诊、i密切随查或随访等);②注释和(或)讨论。

4.经过本病理科和(或)科外病理会诊的病例,l可将各方的细胞病理学诊断意见附于该例的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中。

(四)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书写要求

1.参见本章第一节“八、i”项“(二)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基本内容”的有关规定。

2.计算机图文打印的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提供的细胞学图像应具有典型(代表)性,l放大倍数适当。

(五)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发送

1.病理科自接受送检标本至签发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时间,l一般情况下为1或2个工作日。

2.因某些原因(包括特殊染色、i免疫组化染色、i疑难会诊等)不能如期签发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时,l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有关临床医师或患方,l说明迟发报告书的原因。

3.病理科应有专人发送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住院患者的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应发送至有关临床科室;本院门诊患者和外院患者的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发送方法由各医院病理科自行制定。

4.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经收人员(包括患方人员)必须履行病理科规定的签收手续。

5.已由病理科发出的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被遗失时,l一般不予补发;必要时,l经病理科主任同意可以抄件形式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