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剖检(尸检)的诊断常规:尸检档案资料

(一)文字和影像资料

1.一般资料包括死者的尸检号、i姓名、i性别、i年龄、i籍贯、i民族、i出生地、i住址、i死亡时间、i尸检时间和地点、i相关医院(临床科室,l住院号、i门诊号或急诊号)、i委托或申请尸检单位和主持尸检人员及助手等。

2.尸检申请书或委托书。

3.有关的临床资料。

4.由死者亲属或代理人签署的《死者亲属或代理人委托尸检知情同意书》。

5.尸检记录(附有必要的图像资料)。

(1)对有关尸体及其死亡征象的确认。

(2)体表检查所见。

(3)体腔(胸腔、i心包腔、i腹腔)检查所见。

(4)脏器检查所见,l依序逐个描述各脏器的肉眼检查和光学显微镜检查所见。

(5)特殊检查结果,l例如毒物、i病原生物学等检查(附有关检查报告)。

6.病理学诊断和尸检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副本,l参见下文“九、i尸检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及其签发”。

7.死亡原因。

8.小结。

9.其他资料包括照片及其底片、i幻灯片、i图表、i临床病理讨论记录、i参考文献和电子信息资料等。

(二)其他

包括切片、i蜡块等实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