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剖检(尸检)技术:尸检操作的一般原则

1.临床医师确认患者生物学死亡2h后方可进行尸检。

2.尸检必须在肃穆气氛中进行。

3.主持尸检人员实施尸检前,l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确认尸检手续完备。

(2)确认有关尸体无误,l并摄影记录。

(3)确认有关尸体死亡无疑。

(4)确认尸检范围。

(5)了解尸检的性质,l有无法律纠纷、i医疗纠纷等特殊目的。

(6)获得死者临床资料要点,l包括姓名,l性别,l民族,l出生地,l职业,l门诊号或住院号,l住院或门诊就医日期,l死亡日期,l现病史:i症状、i体征、i各种有关检查资料等,l过去史,l家族史(遗传史),l传染病史,l临床诊断或印象和治疗过程等。

(7)了解尸检申请方提出的尸检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4.注意保存尸体完整性,l尽力充分暴露剖检部位。

5.全面系统剖检,l突出个例重点。

6.肉眼检查(巨检)与光学显微镜检查(镜检)相结合。

7.详实记录巨检和镜检所见,l酌情进行图像记录。

8.酌情进行必要的病理学相关技术检查。

9.对死者的尸检资料与其生前的临床资料进行综合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