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剖检(尸检)技术:其他检查

(一)毒物检测

1.根据推测的可能性毒物,l采集足够量的多种有关样本(分泌物、i排出物、i组织等,l包括胃内容物、i心血、i尿液、i粪便、i肝组织、i脑组织等)。

2.须用清洁的玻璃、i陶瓷性容器置放样本(不可用金属容器),l妥善封装,l贴牢标签并如实注明尸检号、i死者姓名、i样本名称、i采集时间、i检测要求等。

3.填写有关检测的申请表格,l连同样本移送毒物检测部门。

4.检测结果报告应贴附于有关尸检档案资料中。

(二)微生物学检测

1.死后尽早采集样本,l一般在6h内(夏季应在3h内)。

2.根据推测的可能性病原体,l进行细菌培养或病毒分离。用于分离病毒的样本,l应多处切取组织(肺、i肝、i肾等),l样本不小于2cm×1cm×lcm,l无菌冷藏,l立即送检。

3.样本包括脓液、i脑脊液、i胸水、i腹水、i心包积液、i心血、i骨髓、i肠内容物和肺、i肝、i肾等有关组织。

4.须用经严格消毒的无菌试管放置样本,l妥善封装,l贴牢标签并如实注明尸检号、i死者姓名、i样本名称、i采集时间、i检测要求等。

5.检测结果报告应贴附于有关尸检档案资料中。

(三)寄生虫学检测

1.根据推测的可能性病原体,l采集检测样本,l通常包括心血、i骨髓、i肝、i脾、i肠内容物、i肠壁组织等。

2.将检测样本妥善封装,l贴牢标签并如实注明尸检号、i死者姓名、i样本名称、i采集时间、i检测要求等。

3.检测结果报告应贴附于有关尸检档案资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