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显微镜超微病理学诊断检材的制备技术:申请电子显微镜检查的基本手续和电子显微镜超微病理学诊断报告

1.申请电子显微镜(电镜)检查的人员应先到电镜室咨询有关检查的必要性和标本处理方法等事项。

2.确定进行电镜检查后,l申请人员应认真填写申请单,l包括:i①患者的临床资料要点;②患者有关病变的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③进行透射电镜或扫描电镜检查的目的、i要求;④送检样本的获取部位、i数量、i取材时间、i开始固定时间和固定持续时间、i所用固定剂的种类和固定方式(灌注或浸泡)等;⑤其他相关事项。

3.电镜室人员负责向申请电镜检查人员介绍取材要求,l并提供与固定样本有关的试剂。

4.电镜室有关人员应与送检方人员认真核对送检样本和申请单,l核实无误后方可接受电镜检查的申请。

5.电镜室应尽快完成样本的检材制备,l由具有独立超微病理学诊断资质的专业人员对检材制备进行电镜观察并签发电镜诊断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