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医学科(室)的主要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科室大门及房门钥匙,l防止丢失,l一旦不慎遗失,l应及时报告,l并作应急处理。

(2)科室设有病房者,l在大剂量放射性核素治疗的患者住院治疗期间,l每日应有专人值班,l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患者,l不得会客。

(3)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检查仪器、i水、i电、i煤气及关窗锁门。全科(室)人员应熟知总电源开关位置,l灭火器置于醒目地点,l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非工作需要,l在科室内不得使用电炉。

(5)室内无人时,l工作人员应随手关门,l高活性区(室)闲人不得入内。

(6)放射性核素及放射免疫试剂盒应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l不得遗失。

(7)未经科室同意,l本科工作人员不得在科室留宿。

(8)提高警惕,l发现非本科(室)就诊人员应及时查问,l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9)专人负责安全管理,l应定期检查,l发现问题及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