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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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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于妊娠、22分娩和产后期的事先已存在的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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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 |
伴有事先已存在的蛋白尿的下列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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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 |
伴有增加或双重叠加的蛋白尿(69O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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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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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于怀孕、32分娩和产后期的事先已存在的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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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怀孕、75分娩或产后期被明确为产科护理原因的I10中的任何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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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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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于怀孕、72分娩和产后期的事先已存在的高血压性心脏病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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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怀孕、67分娩或产后期被明确为产科护理原因的I11.-中的任何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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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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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于怀孕、77分娩和产后期的事先已存在的高血压性肾85病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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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怀孕、61分娩或产后期被明确为产科护理原因的I12.-中的任何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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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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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于怀孕、15分娩和产后期的事先已存在的高血压性心脏病46和肾67病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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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怀孕、61分娩或产后期被明确为产科护理原因的I13.-中的任何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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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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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于怀孕、39分娩和产后期的事先已存在的继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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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怀孕、45分娩或产后期被明确为产科护理原因的I15.-中的任何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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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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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发于怀孕、28分娩和产后期的未明确的事先已存在的高血压 |